汇联易费用报销常见问题解答
汇联易费用报销常见问题
2023-4-28
Q1:如何撤回部门已审批完成的报销单?
A:将报销单号及二维码(拍照)告知部门接口人,由部门接口人通知对应费用会计驳回。
Q2:项目租房产生的个人抬头物业、水电等发票如何通过发票校验?
A:根据规定,租房产生的个人抬头类发票不能走发票录入检验,应直接将发票拍照上传。
Q3:什么样的费用需要走专项报销?
A:以下两种情况需要走专项申请和报销:
- 原则上除了个人、公司日常费用之外的费用,均可视为专项费用,包括并不限于培训费、会议费、市场费、审计费、认证费和咨询费等。
- 非销售人员报销的业务招待费。
另请注意,专项费用报销必须先走专项费用申请,申请通过后才能提报销流程。
Q4:报销如何冲抵借款?
A:报销冲抵借款需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借款单和报销单上公司名称一致。
- 借款单和报销单上供应商名称一致。
- 借款单状态为已付款。
Q5:是否可以超标准报销?
A:差旅-住宿费超标时,系统会自动走超标审批流程,审批同意后仍可正常报销。但是,个人交通费(非差旅-交通费)、个人通讯费和国内差旅-其他超标后不能提交报销单。
Q6:报销冲抵借款后余额如何处理?
A:因报销系统局限性,需通过部门接口人联系财务部,从以下选项中选取一种办法处理报销冲抵借款后的余额:
- 费用会计在ERP系统中手工处理。
- 员工先报销,然后手工还款来冲销剩余借款。
Q7:汇联易报错提示:“报销单预校验回调:**月份的费用剩余额度为**,报销额度为**,已超标”
A:交通费和通讯费按录入系统中的实际发生日期计算额度是否超标,因此,既不要将多个月的多张发票录入到同一个月,也不要将多个月的一张发票录入到一个月。例如:11月开了9月和10月两张通讯费发票,报销时应该录入两行,实际发生日期分别为9月和10月的任何一天。再比如:11月开了9月和10月交通费的一张发票,报销时也应该录入两行,第一行录入发票校验,第二行不录入发票,每行实际发生日期分别为9月和10月的任何一天。
Q8:汇联易报错提示:“报销单预校验回调:人员序列‘** 序列’暂不允许使用** 费用”,或者“您有费用不可在当前项目下报销,请核实后提交”
A:请通过部门接口人联系财务,校验费用类型与部门、人员和项目类型之间是否正确映射,必要时由财务通知信息化部调整。
Q9:汇联易报错提示:“请选择审批人,以保证单据正常送审”
A:请确保单据上公司选项和部门选项上公司名称一致后提交报销单。
Q10:汇联易报错提示:“外部系统:审批链为空”
A:通过部门接口人联系信息化核实审批流程是否正确。
Q11:汇联易报错提示:“发票抬头和纳税人识别号均不正确”
A:除通讯费、房租外,确保购买方是公司抬头,不能为个人。
Q12:汇联易报错提示:“发票抬头不一致”
A:确保表单上公司名称跟发票抬头一致,如果不一致请修改。
Q13:汇联易报错提示:“发票重复:与**的报销单中费用发票重复”
A:确保不存在以下事项:
- 账本里面存在该发票。
- 已经提交报销单中存在该发票。
- 其他人已经录入过该发票。
- 已撤回的单子里存在该发票。
Q14:汇联易报错提示:“代理制单校验:申请人无报销单**的创建权限”
A:请确认报错单据上员工信息所属公司编制是否跟当前员工公司编制一致,如不一致请提交新报销单。
Q15:汇联易报错提示:“该发票不可生成费用,原因如下:查验失败:所查发票不存在”
A: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确认是否有此发票。
Q16:汇联易报错提示:申请人无报销单***的创建权限
A: 员工所属人员组没有权限提交此类报销单
财务部分
Q17:财务月结汇联易单据导入ERP系统接口报错,原因如下:
- 单据部门已经禁用
- 单据日期不在ERP账期
- 费用行有税率,没有税额
- 员工没有创建供应商(导入单据前已离职)
Q18:财务审核单据报错
- 财务没有分配部门权限
- 重复审核报错
- 财务驳回单据,员工修改单据后还没有再次提交所以无法审核
- 没有接收操作的情况下审核
- 报销单审核通过回调:数据推送异常。有可能员工信息维护不全
Q19:财务审核借款单据后,运行请求数据没有同步到ERP系统
A: 借款单审核后,10分钟后数据才会推送到中间件mid_founder_intl_push_recordt中此时运行ERP请求才能同步到系统中。
Q20:借款单清零
A: 汇联易核销借款局限性,财务在ERP系统对借款单已经全部核销,故需要手工在汇联易系统对借款进行清零操作。